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为了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量布置作业,做到每天各科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一个半小时。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练习,更不得以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二、各班不得组织学生购买和使用其他各种名目的复习资料、练习册、习题集一类的材料。一切资料由学校按区局要求统一订购。
三、课程表内的自习课应由学生自己支配,用于预习、复习、做作业或阅读课外读物,教师不得用于授课或进行集体补课。
四、保证教学计划规定的体育、文娱、科技、劳动和各种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要使学生每天能进行一小时的体育锻炼。
五、保证学生课间、课后、节假日和寒暑假的休息时间,要按时下课,不拖堂;要按时放学、不占用课余时间或节假日给学生集体补课。
六、各班考试不得排名次,不得分等级,不得以分数的高低来衡量一个学生的好坏。
七、要热情帮助后进生,对他们要有具体的教育措施,不得歧视、厌弃、排斥,不得强迫他们退学、转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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