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制度
政治学习制度
一、根据教育者必须先受教育的要求,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
二、教师要认真参加法制学习,经常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示成年人犯罪法》,严格按照教育法规办事,以法治校,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教师要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三、教师除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外,还要认真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和进修,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新课程标准的需要。
四、教师要认真参加校内外的各种政治活动,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教育影响学生。
五、坚持教工政治学习点名制度,要求教工政治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或缺席,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教师每学年写一篇学习体会或工作的总结。
六、教工政治学习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自学为主,适当进行辅导,可采用收看录象、专题报告、讨论交流等方法。大力表彰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树立学校正气。
七、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有关考核办法处理。
业务学习制度
一、每周一晚(8—10点)由教导处或教研组长组织举办业务学习。
二、学习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作旷工处理并扣除当月全勤奖和当天工资。
三、每次学习必须按计划,有领导、有组织、有目的,内容要实,主持人必须先备好学习内容,语言精练,主题明确。
四、学习时要带好有关资料,认真做好笔记,虚心听取他人的发言,严守纪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会客或接待家长、学生。
五、学习内容由教导处、教研组选学和教师个人选学相结合。
六、学习要记录,要将所学内容记入业务学习笔记本。
七、学期结束,教师将业务学习笔记交教研组长上交教导处审查。
八、一学年度举行一次业务学习笔记评展,对优秀的给予一定的表扬。
五寨实验学校
2011年7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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