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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师研讨交流制度

2011年05月27日 16:36:44 来源:忻州市五寨县实验学校 访问量:304
实验教师研讨交流制度 1、实验教师要主动参与学校教学计划、教研计划教育科研课题的制定,参与制定教研组活动计划并能提出可行性建议。 2、实验教师坚持每星期一次在本组进行实验心得体会交流活动,阐述自己在教改中的所得及发表自我见解,与其他成员探讨、切磋。并虚心听取其他教师的意见,努力改进实验的科学性,不断提高实验的效益与推广价值。 3、实验教师的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个人自学与集中交流结合起来,把专题调研和理论研讨结合起来,在自学和调研基础上,建立集中研讨交流。 4、实验教师要按照教研组学习计划的统一要求,阅读完规定的书目,做好学习笔记。在集中交流前要按事先布置的题目,准备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每次集中交流有重点发言人,围绕主要议题,各抒己见。交流的内容应有深度,能对教师的学习起一定的指导作用。 5、实验教师应围绕学校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每年年初或某个阶段确定专题,按照教研组成员的分工,分解调研题目。通过深入班级、外出考察等途径进行调查。要从理性的高度对调查得来的素材进行分析、研究、综合、和归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6、实验教师要主动参加其他课题实验学校的相关交流活动,认真学习兄弟学校的先进经验。每学期争取与有关课题实验学校进行一次实验专题交流活动,在相互学习中推进实验进程。 7、实验教师主动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会或是其它学术报告等形式学习的机会,并做好记录。 五寨实验学校教导处 2011年3月1日
编辑:郝仲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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