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上级有关保密的规定,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范围
凡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标识有密级的各类文件、密码电报、内参资料、公安专业教材和重要会议材料、领导重要讲话以及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等,均属于保密范围。
二、保密组织及任务
学校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担任。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保密工作的领导和对教职员工的保密教育。学校办公室设机要档案管理员,专门负责文(电)、档案的收发和管理工作。学校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指定一名同志负责文(电)、档案管理工作。
三、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四、文(电)保密管理
(一)凡属于机密、紧急事宜时才能使用密级文(电);涉密文(电)要标明秘密等级,规定发放范围;要严格执行签发制度。
(二)教务处和各教学系、部负责做好公安专业教材和教学内容的保密工作。
五、法律责任
丢失秘密文(电),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保密法》和《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六、其他规定
(一)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进入机要室、档案室等涉及国家秘密的场所。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五寨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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