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巡查学生宿舍制度
为了维护我部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保证我部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学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周日初一、二全体班主任、周二71、76、77、79、81班班主任、周四72、73、74、78、80班班主任每天晚自习后由政教处组织到学生宿舍巡查,并进行签名登记,不代签、不补签。
二、班主任巡查寝室的主要内容。
1、安全隐患、卫生状况、物品摆放、财产保护;
2、有无喝酒、抽烟、乱串寝室、喧哗、争吵、携带手机等现象;
3、听取学生反映的有关问题,并及时处理或汇报。
4、听取生活教师反映的有关问题,并及时处理或汇报。
三、每周班主任巡查寝室次数为三次,每查一次补助3元,缺一次扣5元。
四、每周班主任将巡查宿舍情况书面登记并交政教处,每周不少于三条,情况要求真实可信,不得胡编乱写,缺一条扣1元。
五、凡是班主任在巡查中发现任何宿舍重大违纪行为,及时处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并报政教处,情况属实另奖励5元/次。
五、本制度从2012年2月10日起执行。
六、本制度由初中政教处具体解释。
初中政教处
201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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