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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朔州市教育局《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通知

2016年06月27日 17:33:17 访问量:441
晋教基函[2016] 36 号

各市教育局:
  现将朔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学习借鉴朔州市家校共管体系建设的典型做法,进一步完善家校沟通机制,不断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切实提醒广大家长特别是农村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家长,加强对儿童户外活动的安全防范,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与监护人责任意识,确保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附:朔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通知》
 
 山西教育厅
  20166月2日

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近年来,中小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和上下学途中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为了确保孩子安全成长,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从家庭到学校,从政府到社会,都要为孩子们的安全健康、成长成才担起责任,共同托起明天的希望”。

希望广大家长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自觉承担起监护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增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重点做到“二十二个不准”: 不准孩子私自下水游泳;不准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孩子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孩子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孩子盲目下水施救;不准孩子到无安全保障措施的冰面滑冰;不准孩子在公路、铁路、交叉路口违规骑车、行走、追逐、逗留;不准孩子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不准孩子乘坐无客运资质的车辆出行;不准孩子乘坐超速、超载、酒驾、毒驾、疲劳驾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出行;不准孩子食用发霉、变质、过期的食物;不准孩子食用“三无”食品;不准孩子在暴雨、雷电、冰雹等恶劣的气候环境和易发泥石流、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的环境逗留、玩耍;不准孩子私自拆接电器、电线;不准孩子带火种到易燃易爆场地场所玩火;不准孩子参与救火;不准孩子欺凌他人和打架斗殴;不准孩子沉溺于网络、游戏;不准孩子涉酒涉赌涉黄涉毒;不准孩子轻信网上信息和外出会见陌生网友;不准孩子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

家长朋友们,“安全无小事,生命价更高。”我们相信,有了您的参与和配合,孩子一定会平安幸福、健康成长!

                              

 朔州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日

 

回    执

 

学校已通过c家访、c召开家长会、c邮寄的方式将朔州市教育局《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交给我,我认真阅读了信的内容,了解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相关要求,一定承担起监护责任,确保孩子的安全(请在c处划√)。

学校名称:            班    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此回执由学校档案室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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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摄利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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