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我校对外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我校内部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新动向、新举措,宣传我校教育战线上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推动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指标
1、各科室每周报送信息一篇
2、各教研组每两周报送信息一篇
三、奖励办法:
1、区级以上刊物、电台、电视台刊播新闻类信息,每条20元。
2、市级以上刊物、电台、电视台刊播新闻类信息,每条30元。
3、省级以上刊物、电台、电视台刊播新闻类信息,每条50元。
4、国家级以上刊物、电台、电视台刊播新闻类信息,每条80元。
5、凡在《淄博日报》、淄博电视台新闻节目、《大众日报》、山东卫视新闻联播、《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中国教育报》刊发和播出的稿件按同级双倍奖励。
6、在各级媒体刊发的论文类、文艺类等非新闻类作品按同级新闻类稿件作品标准的20%奖励。
说明:发表的信息以原件或复印件、刊播证明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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