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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心篇

2016年12月20日 15:11:57 访问量:205

内外两教,本为一体,渐积为异,深浅不同。内典初门,设五种禁,外典仁、义、礼、智、信,皆与之符。仁者,不杀之禁也;义者,不盗之禁也;礼者,不邪之禁也;智者,不酒之禁也;信者,不妄之禁也。至如畋狩军旅,燕享刑罚,因民之性,不可卒除,就为之节,使不淫滥尔。归周、孔而背释宗,何其迷也!

  释三曰:“开辟已来,不善人多而善人少,何由悉责其精洁乎?见有名僧向行,异而不说;若睹凡僧流俗,便生非毁。且学者之不勤,岂教者之为过?俗僧之学经律,何异世人之学《诗》、《礼》?以《诗》、《礼》之教,格朝廷之人,略无全行者;以经律之禁,格出家之辈,而独责无犯哉?且阙行之臣,犹求禄位;毁禁之侣,何惭供养乎?其於戒行,自当有犯。一披法服,已堕僧数,岁中所计,斋讲诵持.比诸白衣,犹不啻山海也。

  形体虽死,精神犹存。人生在世,望於后身似不相属;及其殁后,则与前身似犹老少朝夕耳。世有魂神,示现梦想,或降童妾,或感妻孥,求索饮食,征须福祜,亦为不少矣。今人贫贱疾苦,莫不怨尤前世不修功业。以此而论,安可不为之作地乎?夫有子孙,自是天地间一苍生耳,何预身事,而乃爱护,遗其基址。况於已之神爽,顿欲弃之哉?凡夫蒙蔽,不见未来,故言彼生与今非一体耳……

  世有痴人,不识仁义,不知富贵并由天命。为子娶妇,恨其生资不足,倚作舅始之尊,蛇虺其性,毒口加诬,不识忌讳,骂辱妇之父母,却成教妇不孝己身,不顾他恨。但怜已之子女,不爱己之儿妇。如此之人,阴纪其过,鬼夺其算。慎不可与为邻,何况交结乎?避之哉!

编辑:摄利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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