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县实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预防网络,确保校园安全无事故,为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排查的原则
安全隐患的排查实行三级排查、每周一次(周一)、逐级上报、各负其责的原则,即班主任、生活教师为第一级,各政教处、生活保卫部为第二级,学校为第三级。
二、班主任及生活教师安全隐患排查职责
1、每周一必须集中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以设施设备、火灾、交通、餐饮、学生行为异常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并认真填写“安全隐患登记表”上报政教处及生活部。
2、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也应细心观察分析,用心排查安全隐患,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3、如因排查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罚。
三、各学部政教主任及后勤处后勤主任安全排查职责
1、每周一必须带领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以设施设备、火灾、交通、餐饮、学生行为异常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并汇总各班主任班主任及生活教师排查结果,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上报学校。
2、平时也应不定时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
3、如因排查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罚。
四、学校主要领导安全隐患排查职责
1、每周一应带领各学部及后勤处领导,针对可能发生隐患的个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并汇总各学部、后勤处排查结果,写出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报告上报本校董事长及教育局。
2、平时也应不定时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如因排查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职责,接受相应处罚。
五寨实验学校
201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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