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学校初中部歌咏比赛评分细则
为确保本次大赛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详细评分细则。本次评分标准共分7项,比赛评分为十分制。评分标准及具体分值分配情况如下:
1、音准:能准确把握歌曲的旋律,有较好的音准,咬字清晰。(2分)
2、节奏:对歌曲整体结构,节奏感把握到位。(2分)
3、音色:合唱队音色好,声部演唱层次分明符合歌曲特色。(2分)
4、舞台表现力:演绎歌曲时感情充沛,能展现歌曲的意境。(2分)
5、服装统一、精神面貌好。(1分)
6、上下场迅速准时,进退场整齐,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演出纪律。(1分)
7、未按大赛要求准时参加比赛的演出队,视为自动弃权,记零分。
参赛队最后得分为:去掉最高分、去掉最低分,各评委打分相加后的总分除以有效评委人数,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主持人报分到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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