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刊校报 > 典训·农功起本

典训·农功起本

2016年07月19日 13:47:58 访问量:203

《周书》曰:神农之时,天雨粟,神农遂耕而种之。

  《白虎通》:“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作。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故谓之‘神农’。”

  《典语》:“神农尝草别谷,烝民乃粒食。”

  《世本》:“倕作耒耜。倕,神农之臣也?輥?輯?訛。”

  《周本纪》:“弃为儿时,其游戏好种植麻、麦。及为成人,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之。民皆法之。尧举以为农师。”

  《汉·食货志》:“后稷始纍田,以二耜为耦。”纍,畎同,垄也。

  《艺文志》:“农九家,百四十一篇。农家者流,盖出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

编辑:摄利斌
上一篇:典训·蚕事起本
下一篇:卷十·论慎终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五寨县新实验学校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五寨县北园新村 036200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